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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群众文化艺术生活掠影”摄影赛启事

转载 2017/02/20 13:42:4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无棣方圆网 30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首届“群众文化艺术生活掠影”摄影赛启事

   

    为充分展示无棣县群众文化活动现场盛况和群众文化艺术生活的丰富多彩,通过镜头语言,展现文化活动及近年来的群众文化活动场景和人民群众精神面貌的深刻变化,拟定在全县开展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无棣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无棣县摄影家协会

          无棣县方圆网站
二、征集主题
 1
、以无棣县重大文化活动为主题,聚焦群众文化生活、文化下乡演出的场景。

 2、以体现无棣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展览展演相关照片。

 3、以无棣县免费开放及文化培训类相关照片。
三、征稿时间 

2017年220日至201732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根据中央有关文艺评奖改革的要求和中国文联相关管理办法、规范,2017无棣县文化摄影大赛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200元。
五、征稿细则
   1
、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参赛作品要求是近两年来在无棣境内拍摄的符合以上要求的摄影作品,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经察无法确定作品为无棣文化相关图片的,将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

   3,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规格一律为8英寸(长方形长边为20cm,正方形边长也可为20cm,);组照(4—8张)按一幅作品计,规格8英寸(最长边20厘米);作品不得装裱。投稿时请在每幅作品背面注明作品标题、作品出处、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4,提交纸质参赛作品(地址附后)的同时,必须提交电子文件(数码JPG格式,不低于3M),数码作品不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如发生侵权等行为,相应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5、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6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
    7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选片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8
、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9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须知
   1
、参赛作品均投寄电子文档,并附有参赛作品及作者的详细信息,作品名称一律统一格式为:作品序号+作品名称;接收邮箱为:sdwdwhg002@163.com               
   2
、联系人:崔老师  、穆老师      电话:6669016

   

   无棣县文化馆

      2017年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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