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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次在海关备案出口芦笋种植基地

转载 2020/10/25 09:21:1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小王 32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海关关员指导菏泽首个供港鲜芦笋基地备案 顾晓晴/摄

海关关员查看基地鲜芦笋生长状况 顾晓晴/摄

“真没想到,我们这沙土地里长出来的鲜芦笋也能登上香港餐桌了。”10月14日,在青岛海关所属菏泽海关备案通过供港蔬菜种植基地资格后,山东巨鑫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朱洪庙基地负责人李保中难掩内心喜悦。近日,百余名芦农正在基地里除草、施肥,预计明年4月份能产出600余吨供港鲜芦笋。

该公司从事芦笋罐头生产和出口已近20个年头。“这是我们黄河滩沙土地上长出的‘金疙瘩’。”李保中说,近期,公司收到香港多个客户进口鲜芦笋的咨询后,决心开拓新业务,出口鲜芦笋。

据了解,根据我国关于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出口鲜芦笋需种植在海关备案基地里,根据出口地区不同,还有着不同的备案要求。

芦笋种植基地备案,在山东省尚属首次。公司的这个基地实际种植面积4000余亩,每年可产芦笋4000余吨。每年的3到5月份是芦笋的黄金采摘季,可带动周边乡村1000余人就业。

为确保该基地顺利验收,菏泽海关与企业“芦”力同心,积极指导笋农正确用药施肥,做好田间管理,加强环境监测,解决源头农业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问题,帮助出口企业建立基地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溯源制度。

据介绍,从基地备案到鲜芦笋出口期间,菏泽海关还将建立全链条跟踪监督机制,保证芦笋从源头到舌尖、从田间到餐桌的新鲜和安全,使黄河故道“笋”香四溢。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源泽 通讯员 陈星华 甘新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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